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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9:49:36  浏览:88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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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滁政办〔2009〕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一般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受理原则,也可越级举报。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
  第六条 同一举报事项分别向两个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同一举报事项被多次举报,以受理时间为准奖励第一举报人。
  第七条 下列举报不适用本办法的奖励规定:
  (一)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隐患或事故;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受害者的投诉。

第二章 举报和受理

  第八条 举报可以采用电话、书信、传真、面谈等方式进行。
  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九条 举报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隐患的现状;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实及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
  (四)被举报人或单位名称、地址等可供核实的有效查找方式。
  第十条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受理和办理举报事项应遵守下列程序:
  (一)由举报受理机构登记举报材料;
  (二)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受理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业务主办机构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举报事项移送有权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重特大事故隐患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即受理、即移送、即交办。
  (三)办理机构应将调查核实或处理情况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报举报受理机构;属重特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 ,在报举报受理机构的同时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在办理完毕后5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受理机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归档,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举报受理机构应将上月事故隐患和事故举报及查处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举报的各类隐患或事故进行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立即整改。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奖励及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经查证属实的,对首次举报人应予以奖励,具体标准为:
  (一)属一般事故隐患,每项奖励100元;属重大事故隐患,每项奖励200元;
  (二)属一般事故,奖励500元;
  (三)属较大事故,奖励1000元;
  (四)属重大事故,奖励2000元;
  (五)属特别重大事故,奖励5000元。
  第十五条 奖励所需资金由有权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付。
  第十六条 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决定给予奖励的,有权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
  举报人应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权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个人帐户或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有权处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举报受理机构平均分配。
  第十八条 举报受理或办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相关规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伪造举报材料骗取举报奖金或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查处工作推诿、敷衍、拖延的;
  (三)因工作失职或故意向被举报人(或单位)泄漏举报人身份或举报材料,给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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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面向未来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 韩国


中韩面向未来联合声明(全文)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大韩民国总统朴槿惠于2013年6月27日至30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受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隆重欢迎和热情接待。习近平主席同朴槿惠总统举行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朴槿惠总统。

  双方积极评价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成果,就中韩关系、朝鲜半岛局势、东北亚及地区形势、国际问题等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提出以互信为基础,进一步充实发展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未来愿景。

  一、两国关系发展方向及原则

  (一)评价两国关系发展

  双方一致认为,建交以来两国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睦邻友好”的精神,在各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历史性的建交和过去20多年双边关系发展,为实现两国的繁荣,增进两国人民福祉,维护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实现亚洲的共同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两国关系发展方向

  双方一致同意,以两国关系发展成果为基础,不仅在双边、地区层面,而且在维护国际社会和平与繁荣层面进一步推进两国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决定,今后共同大力发展两国在政治安全、经济贸易、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

  在朝此方向推进过程中,双方一致认为,两国新政府将在未来5年间共同合作,把增进国民幸福和人类社会福祉作为优先施政目标和重要驱动力。

  (三)两国关系发展原则

  根据上述共识,双方提出了今后两国关系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提高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二是加强面向未来的互利合作;三是尊重平等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四是为地区及国际社会和平稳定与共同繁荣、增进人类福祉作出贡献。

  二、充实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一)重点推进领域

  基于以上基本原则,双方同意,应在互信的基础上充实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此重点推进以下三个领域合作:

  第一,加强政治安全领域战略沟通。为此,两国领导人密切沟通,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学术界等多种主体间的战略沟通,进一步提高战略互信。由此,为促进中韩关系发展、朝鲜半岛和东北亚的和平稳定、推动地区合作以及为解决全球性问题共同作出贡献。

  第二,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领域合作。为此,在扩大现有合作的同时,持续发掘新的合作领域和项目。特别是,双方再次确认,中韩自贸区的目标应是一个包含实质性自由化、广泛领域的高水平、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还对完成模式谈判所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并指示两国谈判团队加强努力,使中韩自贸区谈判尽早进入下一阶段。与此同时,将通过确保国民健康和安全,共同努力提高生活质量,为创造新的增长动力增进交流。由此,为增进两国互惠互利、增进两国国民和人类福祉作出贡献。

  第三,促进两国国民间多种形式交流,积极推进加强两国人文纽带活动。为此,积极推进两国学术、青少年、地方、传统艺术等多种人文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国公共外交领域的合作和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由此,增进两国国民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夯实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二)具体行动计划

  为切实推进上述三个重点领域合作,双方通过联合声明的附件,确定以下述五点为中心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一,推动领导人通过频繁互访和会晤、互致函电、互派特使、互通电话等方式进行经常性沟通。推动建立中国主管外交的国务院负责人和韩国总统府国家安保室长对话机制。推动两国外长互访机制化,开通两国外长热线。推动两国外交部门高级别战略对话增至每年2次。推动举行两国外交安全对话、政党间政策对话、国家政策研究机构联合战略对话。

  第二,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外部经济风险,持续拓展信息通信、能源、环境、气候变化等面向未来领域的合作。为分享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人口结构变化等社会领域发展经验,努力加强、扩充各种协商渠道。

  第三,为加强人文纽带,成立“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作为政府间协调机构。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会议,确定有关交流合作项目,并指导其落实。加强教育、旅游、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的多种交流,同时将合作把以上领域交流合作扩大至国际舞台。

  第四,在两国国民间交流过程中,在便利人员往来、保护其安全与合法利益等方面加强领事合作。

  第五,加强在地区及国际舞台上的合作。

  三、朝鲜半岛问题

  韩方介绍了“朝鲜半岛信任进程”构想,表示此构想旨在缓和朝鲜半岛紧张,构建持久和平。中方欢迎朴槿惠总统提出的“朝鲜半岛信任进程”构想,高度评价韩方为改善南北关系、缓和紧张所作的努力。

  双方一致认为,南北双方是朝鲜半岛问题的直接当事者,应通过政府间对话等,为解决朝鲜半岛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韩方对朝继续进行核试验表示担忧,明确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认朝拥核。双方一致认为,有关核武开发严重威胁包括朝鲜半岛在内的东北亚及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确认,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保持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一致同意为此共同努力。

  双方一致认为,包括安理会有关决议和9·19共同声明在内的国际义务和承诺应予切实履行。双方决定积极努力,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加强各种形式的双边、多边对话,为重启六方会谈积极创造条件,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等目标。

  韩方赞赏中方为维护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所作努力,希望中方今后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朝鲜半岛发生有利于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新变化。

  中方重申,支持朝鲜半岛南北双方通过对话增进信任、改善关系,最终实现朝鲜民族所期盼的和平统一。

  四、台湾问题

  中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韩方对此表示充分理解与尊重,将继续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一个中国的立场。

  五、地区和国际事务合作

  (一)中韩日三国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中韩日三国合作对三国各自发展和东北亚的和平与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双方一致认为,应推动以三国领导人会议为首的三国合作机制稳定向前发展,商定为今年第六次三国领导人会议成功举行共同作出努力。

  (二)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

  双方一致认为,当前亚洲地区经济发展和相互依存度不断加深,但政治安全合作相对滞后,特别对最近因历史及由此引起的问题,域内国家间对立和互不信任加深的不稳定情况持续存在表示担忧,商定共同致力于实现构建域内信任与合作的共同目标。在此背景下,中方对朴槿惠总统提出的“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予以赞赏和原则支持。

  (三)地区及国际问题上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致力于增进地区安全,实现共同繁荣。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际恐怖主义、网络犯罪、毒品、海盗、金融经济犯罪、高科技犯罪、核能安全等威胁国际社会安全和人类福祉的各种跨国性问题上加强相互合作。为此,双方决定,在有关地区及国际合作机制中密切开展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扩大开放性的区域合作,同意在东盟与中韩日(10+3)、东亚峰会(EAS)、东盟地区论坛(ARF)、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首脑会议(ASEM)等机制内继续保持政策协调与配合。

  双方一致同意,尊重联合国宪章精神,进一步密切在国际社会和平与共同繁荣、尊重人权等事务中的合作。以韩国担任2013年至2014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为契机,加强两国在联合国层面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在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经济合作机制中的合作,共同致力于实现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此外,双方在中韩日自贸协定(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东亚自贸协定讨论过程中密切开展合作。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鞋盒、烟盒、胶卷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报纸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鞋盒、烟盒、胶卷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报纸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署税(2001)128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鞋盒、烟盒、胶卷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CY001—2000)》和《报纸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CY002—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5月1日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HDB/CY001—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灰底白板纸(商品编号 48025300、48052200、48101200、48102100、48102900)、单面涂布白板纸(商品编号 48058000)为主要原料,加工鞋盒、烟盒、胶卷盒(135型)(商品编号 48192000)所耗用灰底白板纸、单面涂布白板纸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彩盒加工贸易的企业以灰底白板纸(商品编号 48025300、48052200、48101200、48102100、48102900)、单面涂布白板纸(商品编号48058000)为主要原料,加工鞋盒、烟盒、胶卷盒(135型)(商品编号 48192000)进行单耗审批、备案、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单耗指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某一质量单位彩盒所耗用并物化在出口产品上的灰底白板纸、单面涂布白板纸的质量单位数,即净耗。
损耗率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耗用但不能物化在出口产品中纸的量占该种纸总投入量的百分比。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对品质的认定。
3.2 产品品质规格
应符合相关国内或国际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或合同对产品品质的认定。
3.3 单、损耗标准
鞋盒、烟盒、胶卷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
| | |成品| | | |原料| | |单耗| |
|序号| 成品名称 | |商品编码| 成品规格 | 原料名称 | |商品编码|原料规格| |损耗率|
| | |单位| | | |单位| | |标准| |
|--|------|--|----|------------|-------|--|----|----|--|---|
| | | | | | | |48025300| | | |
| | | | | | | |48052200|250-550 | | |
|1 |鞋盒 |千克|48192000|不等 |灰底白板纸 |千克|48101200| 2|1 |19%|
| | | | | | | |48102100|g/m | | |
| | | | | | | |48102900| | | |
|--|------|--|----|------------|-------|--|----|----|--|---|
| |烟盒 | | |5.6cm×2.3cm×| | | | | | |
|2 | |千克|48192000| |单面涂布白板纸|千克|48058000| |1 |23%|
| |(硬盒) | | |8.6cm | | | | | | |
|--|------|--|----|------------|-------|--|----|----|--|---|
| | | | | | | |48025300| | | |
| |胶卷盒 | | |3.9cm×3.8cm×| | |48052200| | | |
|3 | |千克|48192000| |灰底白板纸 |千克|48101200| |1 |25%|
| |(135型)| | |5.8cm | | |48102100| | | |
| | | | | | | |48102900| | | |
------------------------------------------------------------


HDB/CY001—2000


1 任务来源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的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鞋盒、烟盒、胶卷盒(135型)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关税司委托黄埔海关负责起草制定。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经贸委经运司和新闻出版署印刷业管理司组织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有关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2 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
3 编制过程
3.1 标准涉及的工艺
目前彩盒的品种规格繁多,有鞋盒、化妆品盒、烟盒、胶卷盒、玩具盒、礼品盒、牙膏盒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商品的包装越来越讲究,越来越豪华,图案更精致,形状更新颖。
拼版、印刷工艺流程:
拼版——→晒版——→挂版———-
|——→印刷——→印张
原纸分切→修边——→试车———-
鞋盒工艺流程:
印张——→上光——→扎盒——→上胶——→包装入库
烟盒及胶卷盒工艺流程:
印张——→烫金——→模切(啤盒)——→贴盒——→包装入库
3.2 加工过程的工艺损耗:
鞋 盒:
损耗的形成及影响:
1)原料印刷前的分切和修边。
印前原料需作整理切边以便印刷机统一吃纸,该损耗为0.5%。
2)印刷加放数
因试车将颜色调整到定色、印后加工工序损耗,需要多投入一部分原料,加放数比例视印刷的色数及生产企业的设备先进程度和加工产品数量(长版、短版)而定,目前鞋盒的颜色为3—5色,印刷数量一般每批为2000—5000个,因此,生产鞋盒的加放数比例为3%—6%。
3)模切去边
即去边料、毛料,保留净成型体的过程,亦是所有工序中损耗最大的一道工序,废碎料主要在该过程中产生,一般最低损耗达6%,工艺设计复杂的可达15%。
综上所述,生产鞋盒的平均损耗在15—19%左右。
烟盒(硬盒)、胶卷盒:
1、加工烟盒、胶卷盒的原料:
烟盒所用原料为:单面涂布白板纸,胶卷盒所用原料为:灰底白板纸。
2、生产工艺流程及损耗情况
卷筒纸——→切纸——→印刷——→烫金——→模切(啤盒)——→贴盒——→成品
1)切纸。在切纸过程中,要先切去头、尾部分(机器和产品需要的长度),切去毛边后损耗约1%。
2)印前加放数。因印刷前需调试颜色、对版、以及在印刷过程中的损耗,需要多投入的纸张数量。加放数比例视印刷的色数、加工产品数量(长版、短版)、生产企业的设备先进程度而定,一般来说,生产上述成品的加放数比例为1—3%。
3)模切、去边。据实际测算,生产烟盒损耗为20%左右,生产胶卷盒的损耗为21%左右。
综上所述,加工烟盒的损耗为23%,加工胶卷盒(135型)的损耗为25%。


HDB/CY002—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成卷的新闻纸(商品编号 48010000)或胶版印刷涂布纸(铜版纸)(商品编号 48101100)为主要原料印刷加工报纸(商品编号 49021000)所耗用纸张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对用成卷的新闻纸(商品编号 48010000)或胶版印刷涂布纸(铜版纸)(商品编号 48101100)为主要原料印刷加工报纸(商品编号 49021000)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备案、审批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中采用如下定义:
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某一质量单位的报纸所需耗用并物化在报纸中纸的质量单位数,即净耗。
损耗率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耗用但不能物化在出口产品中纸的量占该种纸总投入量的百分比。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对新闻纸和胶版印刷涂布纸(铜版纸)品质的要求。
3.2 产品品质规格
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对报纸品质的要求。
3.3 单、损耗标准
报纸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
|成品|成品| | | |原料| | | | | |
| | | 商品编码 |成品规格 |原料名称 | | 商品编码 |原料规格|印刷数量 |单耗|损耗率|
|名称|单位| | | |单位| | | | | |
|--|--|--------|-----|-----|--|--------|----|------|--|---|
| | | | | | | | |≤10000 |1 |17%|
| | | | | | | | |------|--|---|
| | | | | | | |46、48.8|10000-20000 |1 |15%|
|报纸|千克|49021000|762×580mm|新闻纸 |千克|48010000| 2|------|--|---|
| | | | | | | |克/米 |20001-30000 |1 |13%|
| | | | | | | | |------|--|---|
| | | | | | | | |>30000 |1 |11%|
|--|--|--------|-----|-----|--|--------|----|------|--|---|
| | | | | | | | |≤10000 |1 |16%|
| | | | | | | | |------|--|---|
| | | | |胶版印刷 | | |128-157 |10000-20000 |1 |14%|
|报纸|千克|49021000|762×580mm|涂布纸 |千克|48101100| 2|------|--|---|
| | | | |(铜版纸)| | |克/米 |20001-30000 |1 |12%|
| | | | | | | | |------|--|---|
| | | | | | | | |>30000 |1 |10%|
-----------------------------------------------------------


HDB/CY002—2000


1 任务来源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报纸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新闻出版署印刷业管理司负责起草制定。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经贸委经运司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有关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2 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
3 编制过程
3.1 标准涉及的工艺
报纸的印刷工艺流程:
排字——图像扫描——拼版——晒版——印刷——印张
3.2 影响损耗的因素
根据印刷加工的工艺过程,损耗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印刷方式。
平版印刷印刷速度较慢,印刷过程中的调油墨、调规矩所耗用的纸张较少。滚筒印刷机械的印刷速度快,调油墨、调规矩等损耗大,适用于印刷数量大的长版活。因为在试机损耗一定的情况下,印刷数量大时,试机损耗率相对变小。因目前报纸加工主要用新闻纸,印刷方式也基本上是用轮转印刷,因此损耗较高。部分报纸中的广告插页用铜版纸,其印刷方式主要是平板纸印刷机。
2、印刷品的色数。
印刷过程中的损耗因印刷色数而变化,一般每色印刷需要加放(即损耗)8—9‰,因此色彩越多,损耗越大。目前报纸一般4个颜色。
3、印刷品的数量(即长、短版)。
印刷加工是连续生产,在调试所需要纸张一定的情况下,加工生产量越大,调试所用纸所占的比率越小,因此,加放量越小、损耗变小。反之,损耗加大。
由于报纸加工没有裁切光边,因此,其加工的工艺损耗只取决于上述三个因素。而目前的报纸多是四个颜色单面,印刷方式主要也是轮转印刷。因此,影响加工工艺损耗的主要因素是印刷数量。根据不同印刷数量,规定不同的损耗率。因为报纸的发行量在半年或一年内基本稳定,因此,根据印刷数量核定损耗可行。


200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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